第634章 野蛮仪式
度好处有很多,建立共识是其一,更重要的是,这种架构能更有效地运用社会资源。君主和百姓若以“六畜”“五谷”为自己享用和供奉祖先的食物,那么食物“最高规格”的奢侈方向就可以控制住了。倘若存在众多“不寻常”食物,那么给予上位者的必然是其中最为新奇的。而人的好奇心是永远无法满足的。就如同某些女孩的网购欲望极为旺盛,只有我喜欢,我配享。统治集团二代、三代从小培养出来的“配得感”,如果没有一套“制度”进行限制,一代代下去会膨胀成“欲壑难填”的怪物。周朝的天子八珍,已没有豹胎、象拔那样的珍奇之物,将入口的东西都变得“如常”。三牲供奉先祖,五畜祭五脏,显然是从前朝吸取教训了。周礼祭祀的物品严格限定在农业生产范围内,是上告慰祖先,自己能够稳定地生产食物,能够自食其力至于领地上千奇百怪的食物,虽然美味,但不符合周礼,是不能进入正式场合的。案例:春秋时代有这么一个文献记载:屈到嗜茭。有疾,召其宗老而属之,曰:“祭我必以艾。”意思是屈到这位楚国重臣喜欢菱角,病重快死的时候告诉后人,自己死后一定要祭祀菱角。但是周礼不允许,所以没成!宣冲初次看这个典故感觉到很教条,其实唐宋之后的中国人都不一定理解,因为以当时的生产力来看,菱角而已,多费一些力气罢了,满足长辈,是符合孝道的。但仔细看周朝的生产力,这是针对商朝顶层大量获取珍奇食物的问题,矫枉过正。获取珍奇食品是对国家人力的滥用。韩非子原文:纣为象箸而箕子怖。他认为:“象箸必不加于土劓,必将犀玉之杯。象箸玉杯不羹菽藿,则必旌象豹胎。屈到想要死后享用菱角,但若今天允许(他死后享用)菱角,他的后续子孙就可能让子民们为满足口腹之欲去大泽捕捉鱼鳖。在青铜时代的生产力水平下,周礼并非教条,而是原则性问题。就类似于独生代,干部工作餐中不允许出现某些超标的菜品。一《周易》所规定的衣食住行规范,绝对是当时地球上的顶级文明制度。同时期其他古文明全都倒在“暴食”的坑里面了。旁白:就算有周礼,随著时间流逝,奢靡还是能搞出新花样,比如说红楼梦贾府贾母吃的乳羊羔之类的!…差异… 夙国木棚大厅中央,鲸油灯长明,屋内充斥著火光的杂乱色调。这里的君王,或者说匪帮联盟的头子,正在举办宴会。之所以称其为“匪帮头子”,是因为这伙暴力集团畏威而不怀德,内部统治者五十年来换了六次,且血脉各不相同。其统治远未达到“多世一系”的程度,仅仅是家族式统治。这位满脸络腮胡、横肉比屠夫还多的君主举起木
—— 本章完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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