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九章 农业税条例逐条背
情形,包括自然灾害、社会优抚、贫困救助等。他在第七条上画了线:“因生活困难或者遭受自然灾害,不能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农业税的,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,可以减征或者免征。” “也就是说,平川镇当年的减免是有法律依据的。”他自言自语。第十一条到第二十条是关于征收管理的。他注意到第十五条:“农业税以征收粮食为主,也可以折征现金。”他在旁边注:“实物税,农民直接交粮食。” 第二十一条到第三十条是关于法律责任的。第二十五条让他心里一紧:“逾期不缴纳农业税的,由乡人民委员会催缴;催缴仍不缴纳的,由县人民委员会强制执行。”他没有注,只是在下面画了一条重重的横线。最后几条是附则,其中一条说:“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”公布日期是1958年6月3日。他把条例抄完,又看了一遍自己的注释,觉得还不够。他需要知道这个条例后来是怎么修改的,是怎么执行的,是怎么被取消的。他又去资料室找后续的文件。他找到了1994年的《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》,找到了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相关文件,找到了2003年《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》,找到了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《农业税条例》的决定。他把这些文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,理出了一条清晰的脉络:1958年条例颁布,农民依法纳税;1994年开征农业特产税,负担加重;2000年开始试点税费改革,逐步降低税率;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,两千多年的“皇粮国税”成为历史。但这条脉络的终点,是平川镇每年四十万的财政缺口。陆浩明把农业税条例从头到尾背了下来。不是刻意背,是抄了太多遍,自然而然就记住了。他在食堂吃饭的时候,脑子里会冒出“农业税率为常年产量的百分之十五点五”。他骑摩托车下村的时候,会想起“逾期不缴纳的,由县人民委员会强制执行”。他晚上躺在床上,会默念那些条款,一条一条地过,像念经一样。陈师傅有一次看到他边吃馒头边嘴里念念有词,问他:“小陆,你念叨啥呢?” “农业税条例。” “农业税?不是取消了吗?” “取消了。但影响还在。” 陈师傅摇了摇头,没再问了。陆浩明把农业税条例和后续的政策文件结合起来,写了一份《关于农业税取消对平川镇财政影响的调查报告》。他在报告里详细梳理了农业税的历史演变,分析了平川镇转移支付基数的形成过程,计算了历年财政缺口的累计规模,最后提出了一个建议:请求县里重新核定平川镇的转移支付基数,参
—— 本章完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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