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82章 人性不变
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,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。至于立契约云“某物若干,某物若干’,以求售某女者。亦有既嫁而复欺绐负约者。是乃驵侩鬻奴卖婢之法,岂得谓之士大夫婚姻哉?” 翻译过来说的是“如今世上那些贪婪卑鄙的俗人,要娶媳妇,先问对方嫁妆厚不厚。要嫁女儿,先问男方彩礼给的多不多。甚至要立下字据,写清楚给了多少东西,多少财物,简直像是出卖女儿。还有的已经嫁人了,却还欺骗耍赖,违背婚约,这完全是市井贩子买卖奴婢的做法,怎么能算是士大夫该有的婚姻呢?”看看,去掉最后一句,把翻译的白话文放到现在,这不就和大V发文对现代婚姻状况痛心疾首的控诉几乎如出一辙?还有清朝葛元煦所著《沪游杂记.卷二》云:如来历不明之年轻妇女,或售卖自身,或愿入人室,不匝月间,非卷资遁归,即诬控拐逃,使买主人才两空,谓之放白鸽。这说的是一些来历不明的年轻女子,要么自己卖身嫁人,要么愿意进入别人家里做妻做妾,不到一个月时间,她们要么卷钱偷偷跑路,要么就反过来诬告男方强迫自己,导致男方人财两空。所以你看,根本不存在什么古人思想单纯老实诚恳的说法,很多人都幻想能穿越到过去,然后收留了无父无母的女子,对方愿意做牛做马,做妻做妾。但事实上更多可能是待上一个月就把你家里财物搬空了,还反过来诬告你强迫自己……嗯,这就足以打消很多人的穿越梦了估计。为什么古代做媒娶妻特别关心女子是否身家清白?来历不明的一概不要?现在明白了吧。而且不仅仅是国内,国外也是一样。比如在《汉谟拉比法典》中就明确规定:男方送聘礼后变心不娶,聘礼全归女方不退以及男方送聘后女方悔婚不嫁,需要加倍退还所有聘礼。为什么会有这种法律,动脑子猜猜就知道。而在《一千零一夜》的故事里,也有一对母女骗子伪装遗孀,引诱富商向其求婚,并且要求一万第纳尔金币,四十匹绫罗绸缎,二十箱珠宝,十匹良马,而且必须先交一半定金。接著在收下聘礼后当天晚上就逃之夭夭了,把前来迎娶的富商气得当场昏死过去。在这之后,这对母女还用这种手段连续又骗了好几个人。在13世纪法国的《奥尔良习惯法》中判例也记载了一个女子先后与三名男子订婚,每次收取高额的彩礼(金币,马匹,珠宝),然后在婚礼前失踪,搬家,接著和他人订婚。后来被判没收全部所得,监禁六个月。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,但事实上这些都是犯罪问题一一其本质和偷盗,抢劫,杀人没什么区别。人类生来如此,以前如此,现在如此,以后也是如此。而且和文明,文化,
—— 本章完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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